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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装修引纠纷 耐心调解化干戈
作者:三坪垦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2-19 11:26:3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三坪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经过三次开庭双方当事人始终无法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经过承办法官多次的释法明理和耐心沟通,双方终于在第三次开庭后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2023年2月15日,原告孙某与被告周某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约定被告以大包的方式为原告装修位于三坪农场某小区房屋,合同价为51 900元。原告孙某在合同期限内向被告周某支付装修款共计50 000元。在被告周某完成装修工程后原告孙某发现被告周某未在合同期限内完成房屋装修,且存在装修质量不合格、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装修材料,被告周某经过整改后仍未达到原告孙某要求。经三坪农场司法所调解无果后,原告孙某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周某提出反诉,请求判令孙某向其支付剩余装修款1900元。

庭审过程中,孙某认为周某未按期交工且装修工程多出瑕疵,理应赔偿其损失。周某认为孙某没有及时履行给付装修款的义务,应当继续履行。双方在庭审过程中各执一词,据理力争,均不同意调解本案。孙某就其损失申请人民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023年12月25日,该案在第三次庭审时,李慧法官仍然不放弃,认为本案仍有调解的基础,故在庭审结束后再次将双方当事人留下来,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着重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李慧法官从鉴定评估结果的角度找到调解的切入点,本着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耐心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将诉讼成本最小化。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向周某给付装修款1900元,周某向孙某赔偿5900元装修损失,本诉反诉部分双方再无争议。李慧法官立即当庭制作调解笔录,周某在法庭当场将本诉反诉折抵抵完的4000元一次性向孙某进行给付。至此,案件圆满化解。

十二师法院始终坚持将调解理念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切实践行能动司法工作理念,督促即时履行,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节约了诉讼资源,实现调解和履行同步进行的良好效果。今后,十二师法院将持续以主题教育和 “三整顿、三提升”专项活动为契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任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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