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法院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破解执行案款因法定事由无法及时发放的难题,有效保障执行资金安全。近日,十二师法院与公证机关、银行三方合作,共同签署了《十二师法院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及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合作协议》,并召开公证提存交流会,共同探讨如何有效保障执行案款提存安全、公证提存具体操作相关事宜。
会上,十二师中院执行局局长张国峰就公证提存的法律、政策依据、实施范围、业务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银行代表就银行开展的公证提存个案办理情况,提存案款“一案一账户”情况进行了介绍,公证机构代表就公证提存对账户监管、确保交易资金安全、强化内部监督等优势进行了说明。交流会针对大家优化执行案款公证提存各环节对接,提高办事效率,进行了积极的探讨、交流。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将共同加强沟通协调,真正将公证提存机制落到实处,切实破解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十二师中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新军强调,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新机制的建立,能够有利解决现有制度下特殊执行案款发放的难题。要进一步细化公证提存的操作流程,切实加强和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不断完善工作举措,解决特殊案款发放不畅的问题,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十二师法院将以主题教育和“三整顿、三提升”专项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公证提存交,流通过三方案款提存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管理流程,对提存款项形成闭环式管理,保障执行案款提存公证流程的安全、准确、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