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庭审庄严开始。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旁听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
2024年3月15日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马某某等7人与被上诉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行政赔偿六案,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十二师司法系统、十二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二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辖区团场6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了旁听。本案系行政机关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实施了强制拆除房屋的违法行为,已被另案生效裁判文书确认行政行为违法,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判决赔偿的数额过低,故提起上诉。本案审理的重点在于上诉人提出的各项赔偿金额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的审理对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具有积极的示范和教育意义,与十二师司法局商讨后决定采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旁听的形式进行审理,达到“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的效果。
国家赔偿涉及公权力的行使与公民的切身利益,其立法宗旨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人民法院在审查处理国家赔偿案件时,应当以合法性、合理性作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否依法尽责履职的审查判断标准。
近年来,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的同时,认真开展“大学习、大练兵、大提升”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通过公开庭审的方式力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规范行使行政管理权,为十二师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