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的转账,常被视为情侣间甜蜜互动的“你侬我侬”,然而一旦分手,这些转账记录和欠条、借条却可能成为“对簿公堂”的证据。那么,情侣在结束关系后,是否有权要求对方归还恋爱期间的转账金额呢?近日,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恋爱期间的借款纠纷。
案情回顾
李某与恩某是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李某累计刷恩某的信用卡及以恩某名义在手机APP借贷合计九万余元;2021年6月,李某与恩某就上述借款达成清算协议,李某向恩某出具借条,内容为“今收到恩某借款7万元,借期24个月,年利率4.7%”。后李某无法偿还上述款项,恩某起诉至法院。
调解经过
二审法官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双方原为恋人关系,庭前主动与双方耐心沟通,了解事情始末,希望双方能够在顾及往日情分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双方纷纷表示同意,在沟通过程中,双方一度情绪激动,承办法官耐心劝导安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融法于情、释法明理,从情理角度劝说双方能够解开心结,了却过往矛盾,重新开始新生活;从法理角度向上诉人释明拒不还款的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经过法官的开导劝说,最终两人互谅互让,达成了还款的一致意见。
“感谢法官,我认识到了我的错误,男子汉应该有担当,这次我会按照时间节点还钱的。”女方也在这次调解中理解了男方的难处,解开了心结。
每一起案件背后都是数十个夜晚的犹豫踌躇,每一个诉讼都是不得不舍弃“面子”迈下的脚步,每一个当事人都希望听到法官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在处理每一起案件中,都通过自己的耐心、热心,帮助人民群众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